
每天超過兩次出入關 非合理自用物品全要繳稅
深圳珠海海關出臺針對每日多次出入境旅客攜帶物品管理辦法
昨日下午,海關廣東分署召開新聞通氣會,并通報了《深圳、拱北海關2012年公告》,該公告提出,本月20日起,每天超過兩次(含兩次)入關的旅客,第二次入關攜帶的非合理自用物品,將全部征稅,且按進出口貨物管理辦法征收。同時,深圳珠海兩地總計7個關口,將設立專門的通道。
第二次進出境起按照新規
“這一規定只是針對每天多次出入境的旅客,普通旅客不受影響。”海關相關負責人說,新規明確指出,管理的對象是同一天內進境超過一次(即兩次及兩次以上)的進境旅客,以及一天內出境超過一次(即兩次及兩次以上)的出境旅客,“普通旅客不可能一天多次出入境的”。
海關人士進一步解釋說,當天第一次進出境攜帶的物品,按照旅客有關免稅待遇的規定辦理(5000元以下合理自用物品免稅,記者注)。但當天第二次進出境攜帶的物品,攜帶旅途必需物品予以免稅,超過旅途必需范圍,但仍在合理數量以內的個人自用物品,按照有關規定征稅,而超出自用、合理數量的進出境物品應當按照進出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。
“合理自用”將現場判斷
海關相關人士解釋說,“旅途必需物品”是指旅客本人在本次旅行中必需的自用物品,主要包括旅客本人在旅行中必備的衣著、洗漱等日常生活用品,不包括非本人自用、饋贈他人或者以出售等商業行為為目的的物品。
“至于‘合理自用’的判斷依據,要根據海關官員的現場判斷。”拱北海關相關負責人趙汝雄舉例說,假如有旅客為孩子購買五六罐奶粉,入境時間間隔足夠長,海關官員就可能認定是合理自用,但如果一天多次攜帶奶粉,每次只帶一罐,即便是抱著孩子,也不能認定是合理自用。而當天多次出入,即便第一次帶奶粉,第二次是帶了蘋果,第三次帶的是化妝品,都可認定“非合理自用”。
新規對“水客”影響較大
針對深圳、珠海兩地海關實行的新管理辦法,有人士指出,其主要是針對來往港澳與內地的“水客”,以打擊走私行為。
“‘水客’肯定會受到影響。”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趙民表示,新措施對“水客”的殺傷力確實比較大,會大大提高“水客”通關走私的成本。但他認為,該措施的更大意義在于,通過對不同入關人群的精細化管理,能夠大大提高海關的管理效率,也能夠為普通旅客提供更大的入關便利。
他舉例說,隨著近年來內地與香港、澳門人員和經貿交往不斷深入,深圳、珠海各口岸日均進出境旅客已達30萬人次,“各口岸的壓力很大,而普通旅客對排隊的意見也很大”,海關通過實地走訪調研后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及海關其他有關規定,依法出臺公告,明確對當天多次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,重點細化驗放標準和通關手續,將大大提高通關的效率。
深珠七個關口設專門通道
“深圳、珠海的七個關口,將設立專門針對多次往返旅客的專門通道。”深圳海關相關負責人劉莉珍表示,其中包括深圳的羅湖、皇崗、深圳灣、沙頭角四個關口,以及珠海的橫琴、閘口、灣仔三個關口,專門通道將于本月20日起開始設立。
“這份新公告屬于階段性試行,會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。”趙民進一步解釋說,包括設立的七個專用通道,也是為了進一步統計多次往返旅客的人流量,為措施的完善做好數據、信息統計。
此外,海關廣東分署相關負責人還表示,當天多次進出境旅客攜帶超出自用、合理數量的進境物品,可以委托在海關依法辦理登記手續的報關企業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》(海關總署第103號令)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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