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報訊 (記者趙謹)中國移動(微博)昨日宣布,從今年1月1日起,新發行的充值卡卡面有效期將由2年延長至5年,已經發行的未到期充值卡有效期自動順延3年。
在北京地區,對于2012年1月1日之前過期的手機充值卡,在過期一年內,用戶可到營業廳辦理過期充值卡激活服務,但在2013年1月1日后還沒有激活則作廢;對于分別于2012年6月30日、2012年12月31日、2013年6月30日到期的充值卡,則全部延長三年半。
手機話費有效期包含兩個層面:一是充值卡卡面上標注的有效期,一般為兩年;另一個是“預存話費有效期”,指的是將話費存到賬戶后,要求用戶在限定的時間段內消費完。中國移動從今年1月1日起,對新入網用戶不再推出設置話費有效期的產品。有“有效期限制”的存量用戶,也將在今年二季度后得到“松綁”。
近日,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副會長董青表示,最近電信企業都作出了承諾,今年將不在手機的充值卡上設有效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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